2019年4月10日上午,江苏扬州广陵区古运新苑四期一农民安置小区工地发生工地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那么,扬州一工地坍塌原因及经过,为何工地坍塌事故屡见不鲜?
扬州一工地坍塌
2019年4月10日上午9点30分许,江苏扬州广陵区古运新苑四期一农民安置小区工地发生基坑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
据悉,当时扬州市第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正在地下施工,突然基坑局部发生坍塌。随后,多名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在相关人员的指挥下,将受伤人员抬出来。
事故发生后,扬州当地按照江苏省委、扬州市委的部署,市政府已成立以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为组长,市公安局、监委、总工会、住建等部门单位,以及广陵区政府派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
经初步调查,这是一起在相关部门已要求停工的工地上,施工单位擅自复工导致的事故。
目前,相关责任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资料显示,扬州市第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0年的老牌建筑企业,注册资本8000.8万元,主营业务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施政公用工程及道路等。2018年7月,因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该公司被扬州市城乡建设局罚款3万元。
为何工地坍塌事故屡见不鲜?
关于工地坍塌事故,媒体屡有报道,一次次事故的发生,不断地警示我们要高度重视施工安全问题。
那么,工地坍塌事故原因有哪些呢?
1.超挖
比如:原设计4层基坑17米,后开挖成5层基坑(20.3米),挖孔桩成吊脚桩。
2.超时
比如:基坑支护结构服务年限一年,实际从开挖及出事已远超一年。
3.超载
坡顶泥头车、吊车、钩机超载。
4.地质原因
岩面埋深较浅,但岩层倾斜,设计单位忽视了岩面倾斜的实际情况。
5.长时间无证施工
基坑在未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情况下开始施工,中间多次停工,历经时间较长,最终几乎全部是在无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建设,而且耗时较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