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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文淇方律师声明 文淇究竟做错了什么?

2019-02-20 22:40:08 来源:每日娱乐网 编辑:每日娱乐 版权声明

  近日,文淇所属经纪公司发表声明称文淇擅自以个人名义从事商业活动,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此,文淇方律师发表声明回应此事。那么,为什么文淇方律师声明,文淇究竟做错了什么?

为什么文淇方律师声明 文淇究竟做错了什么?

  文淇方律师声明

  2019年2月20日上午,文淇所属经纪公司金色传媒在微博发布声明称,文淇擅自以个人名义从事商业活动,已侵犯公司合法权益,作为其演艺事业的经济代理人,金色传媒有权对不正当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当天晚上,文淇方委托律师就此事发布律师声明,称金色传媒在签约后存在拖欠艺人片酬、侵犯知情权等严重违约行为。文淇父母已于2018年10月向公司发送解约函,并于12月向法院提起诉讼,且法院已登记立案。

为什么文淇方律师声明 文淇究竟做错了什么?

  晚些时候,文淇父亲也发表长文,称文淇自12岁签约公司,在签约期间,公司对文淇没有任何专业课培训、文化课培训及规划,对她的日常生活及学业极度不关心。也没有给文淇配备专业的经纪团队、文化课老师、生活老师,甚至文淇基本的安全及生活问题都得不到保障。起初签约之际,金色传媒承诺会为文淇量身打造影视剧项目及杨阳导演的某热播电视剧项目女主角,最终也未履行。不仅如此,还屡次隐瞒拖欠片酬,有部分片酬至今未付。正是因此,己方决定和金色传媒解约,2018年10月25日已经正式致函金色传媒,解除双方原签订的经纪合同。

  长文中还称,“作为父亲,我只希望孩子能够开心、快乐地成长,做她想做的事情,能够得到专业的学习与进步。然而,跟金色传媒合作期间,远远没有达到公司对我的承诺和期许,今天又发出这样一份声明,对文淇的成长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让我更加坚定解约是正确的选择!”

  长文最后再次声明,“以后文淇的个人演艺事务均与金色传媒无关,金色传媒单方面发表的关于文淇演艺事务相关的决定,我们均不认可!”

为什么文淇方律师声明 文淇究竟做错了什么?

  文淇是谁?

  文淇,原名陈文淇,,2003年8月10日出生于台湾,中国台湾女演员。

  文淇个人资料

  中文名:文淇

  原名:陈文淇

  性别:女

  年龄:16岁

  出生地:台湾

  出生日期:2003年8月10日

  国 籍:中国

  民 族:汉族

  身 高:160cm(成长中)

  体 重:38kg

  星 座:狮子座

  职 业:演员

  经纪公司:北京金色池塘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作品:嘉年华、血观音、天坑鹰猎、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淑女之家、酷爸俏妈、雪女王

  主要成就:第54届安塔利亚金橘国际电影节最佳女演员

  第54届台湾电影金马奖最佳女主角提名

  第54届台湾电影金马奖最佳女配角

为什么文淇方律师声明 文淇究竟做错了什么?

  演艺经历:

  2011年7月8日,文淇获得新丝路中国少儿模特儿大赛大苏州区最佳上镜奖,新丝路中国少儿模特儿大赛大苏州区冠军;9月26日,获得新丝路中国少儿模特儿大赛全国总冠军。

  2013年,出演民国悬疑剧《淑女之家》,从而正式进入演艺圈;同年,参与拍摄囯内首部儿童公路电影《过山车》;

  2015年3月,在都市家庭喜剧《酷爸俏妈》中饰演孙笑 。

  2016年,出演青春罪案电影《少年》 。

  2017年9月,在犯罪悬疑电影《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中饰演廖亚凡;10月,文淇凭借电影《嘉年华》,获得第54届金马奖最佳女主角的提名 ;11月,凭借电影《血观音》中棠真一角获得第54届金马奖最佳女配角奖。

  2018年,文淇获得了第六届“十大华语电影”年度新人演员”奖。12月,与佟梦实、毛晓慧等合作主演古装武侠剧《神雕侠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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