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调查,
许前飞同志身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应与其关系密切的律师和私营企业主请托,
干预和插手具体案件审判工作,
以案谋私,
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法院形象;
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打高尔夫球,
接受公款宴请;
违反组织纪律,
违规选拔任用干部,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违反廉洁纪律,
收受礼品、礼金。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许前飞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由最高人民法院给予其撤职处分,降为正局级非领导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