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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爷

狗爷不姓诸葛

主角:陈一,福爷
妙笔生花是怎样的一种文学功底,作者不姓诸葛在《狗爷》小说中将其体现的淋漓尽致,让人不禁心生崇拜。《狗爷》主要讲述的是:明明只是一条狗,可他却活成了盖世英雄!狗爷不过是社会最底层的一个屌丝而已,糊里糊涂却扛起了守护华夏的重担!所以,草根也可以变为英雄!我不入地狱,谁爱入谁入!狗爷扛着大夏龙雀刀,一口浓痰就吐在了鬼子阴阳师的脸上:”杂鱼,TMD吃了熊粪豹子屎了,敢来爷爷的地盘上搞事请?你家主子来老子这耀武扬威,钢铁侠的面具现在还被我外甥当尿壶呢......
状态:已完结 时间:2021-05-10 19: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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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爷拿出一瓶白酒,倒在黄蜂的伤口上,疼得黄蜂呲牙咧嘴吱吱乱叫。看着手中的白酒狗爷突然就有了主意。对黄蜂悄声说道: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咱得想个辙。等会天一黑咱就……

二人压低声音悄悄商量,就好像怕被外面的狼听见一样。商量好了,二人全身放松,养精蓄锐,只是等待天黑。任由车外狼群怎样闹腾,都是一概不理。

群狼牙尖爪利,但却对141厚实的铁皮车头毫无办法。只能在车上车下乱窜,意图困死二人。尤其那狼王,十分谨慎,只是在远处慢慢观察,从不靠近车前半步。

到了傍晚突然起了大风,顿时沙尘漫天,黄烟滚滚。能见度瞬间降低为零。狗爷一看说道:机会来了,动手。

只见二人从车座后面搬出一箱高度白酒,用刀打碎防伪瓶口,割下车座套塞在瓶口,做成了十几只简易燃烧瓶。

又慢慢脱下外套,用车上的靠垫棉被做成了两个像模像样的假人,放在原来的位置上。

二人则慢慢爬到车底连撬带拧,拆开了车底盘的一块钢板。趁着风沙迷眼,悄悄溜了下来,静静的趴在车底。

眼见天就黑了下来,风也变小了。视野刚刚变好一点,二人把那十几个燃烧瓶一起点燃,朝四面八方就扔了出去。一左一右连连开枪,将酒瓶打的爆裂开来。

这一下在车的四周迅速燃起一圈的火墙,泛着蓝色的焰光,在黑夜里十分耀眼。群狼被火焰所惊,纷纷后退而去。

二人趁着这个机会,拔开车的机油管,把自己淋了个满身黑油,又在沙子里面打了几个滚,就瞬间变成了两个沙人。

狗爷一刀割开油管,让油箱的汽油慢慢流出,又爬上车厢,把备用的油桶全部打开,踢翻在地。期间还不忘了打开水箱龙头,灌了两壶水。

黄蜂则掏出口袋引火的镁块在车头脚踏的钢板上刮了厚厚一层镁粉。二人完成手上的动作,就立刻匍匐前进穿过火墙,朝百米之外的一个小沙包悄悄溜去。

酒精引燃的火焰很快就暗了下去,等二人跑到小沙包,转身趴好之时,已经全部熄灭了。群狼见火焰熄灭纷纷又围上前去。

就在这时,黄蜂朝着刚才刮了镁粉的地方就是一枪。子弹打在钢板上,火星四溅。镁粉遇着火星立马就引燃了地上的汽油,只见一条火龙迅速变大,不到三秒就引燃了整个汽车。

群狼见火起,转身就向外围跑去,可是这时车上温度骤然升高,嘭的一声巨响,油箱和备用油桶全部殉爆,伴着黑烟,腾起好大一股火云。

在车跟前的四五十只狼瞬间就被火光吞没,离的稍微远一些的三四十只也没逃过,都被点燃了全身的狼毛,变成了一只只火狼朝四面八方奔散而去,眼见是活不成了。

黄蜂出了一口恶气,兴奋的手舞足蹈,狗爷一拍他的脑袋叫了一声:此时不跑,更待何时?二人立刻连滚带爬向着远离狼群的地方逃命。

这一下,差不多七八十只狼死于狗爷一击之下,是狼王带来的大部分下属。狼王气的单目通红,嘴角渗血。只是爆炸的气味干扰了群狼的嗅觉,一时难以发现狗爷二人的踪迹。

狼王把那剩下的狼群驱散开来,朝着四面八方搜索。自己也是一声悲鸣,撒开三条腿,朝着一个方向飞奔而去。

狗爷二人一边奔逃一边打开指北针,却发现那指针一会向东一会又向北,压根就是乱转。不由得大骂狼王够狠,把他们引到一片绝地,地下矿脉丛生,磁场紊乱,指北针压根就不起作用。

再看天上,云雾缭绕,只有一颗不知名的星星忽隐忽现。没办法只好对着那颗星,直线奔走,免得在原地绕圈子。

二人一直走到天亮,才重新确定了方向,但是也无法定位自己在哪,只好对着狗爷在地图上查看到的一个牧民的草场走去。

这两天天气倒是还好,没有刮风,初春的沙漠并不特别炎热,可也架不住二人的水早就喝完了呀。连着两天两夜水米未进,黄蜂已经都迷糊了。

狗爷耐力要好的多,抓起黄蜂的胳膊搭在肩上,拖着他向前走去,终于在天快黑的时候走出了沙漠,来到一片戈壁盐碱滩上。

二人都累瘫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了。狗爷昏昏欲睡,却不敢闭眼。心知这要一睡过去,怕是就再也醒不来了。正在挣扎期间,突然头皮一麻,随即听见身后的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狗爷看也不看就连开三枪。

爬过去一看,果然是两只准备伏击他们的狼,一只被狗爷打中,已经倒地而亡,另一只却跑了。

狗爷心道不妙,这下算是又被这些畜生给追踪到了。不过也顾不得许多了,抄刀割开死狼的动脉,接了小半壶狼血,放到嘴边一股腥臊味,可是活命要紧,就赶快喝了几口。

又砍下一条狼腿,把皮一剥就开始大啃。半条狼腿下肚,终于有了精神。这才走过去给黄蜂灌了几口狼血,又把那狼肉用石头砸成肉泥,喂给黄蜂。

黄蜂无意识的喝血吃肉,好一会才清醒过来。狗爷把剩下的狼血递给他说道:快喝完,待会凝固了,就只能吃凉拌狼血了。

黄蜂被狗爷给逗乐了,喝完狼血也有了精神。二人怕狼群追来,不敢再休息。就又去剁了一条狼腿,抗在肩膀上,一路向前走去。

天刚蒙蒙亮,二人就发现后面远处传来一阵狼嚎,知道狼王带着它的残兵败将追上来了。就赶紧扔了狼腿加快速度,可是那里跑得过狼啊,不一会就被后面狼群给追上了。

狗爷一边开枪一边架着黄蜂向后退走,头晕眼花,也没有什么准头。步枪手枪的子弹都打光了,也没打中几只。把枪一扔,拔出匕首正要拼命,却发现狼群突然止步不前,缓缓的都向后退去。

正在这时,黄蜂突然向后一指,狗爷你看那是什么?狗爷转头一瞧,只见不远处一颗小树上落着两三只老鹰,树下面就是一个好大的水塘。

二人急忙走到水塘边一看,水塘不小,但是很浅。绿油油的水面上漂浮着不少死老鼠、死蛤蟆等小动物尸体,一看就是不能喝的脏水。

黄蜂渴坏了,不管不顾就要去拿手捧水喝,被狗爷一把按住:不要动,慢慢蹲下来,你看天上。

黄蜂往天上一看,顿时冷汗直冒。刚才就看见两三只,这会才发现天上乌压压一片都是老鹰,像一股巨大的黑旋风一样在天空盘旋。

不止天上,这地上的水塘边也是落了一大片,粗略一看不下两三千只。黄蜂慢慢的跪倒在地上,双手合十碎碎念道:鹰爷爷,咱们可是往日无冤近日无仇,您千万别看上我这二两肉啊,那还不够你们塞牙缝的呢。

狗爷低声一笑:不要怕,这时旧疆的老鸢,鹰的一种。偶尔会聚在一起觅食,一般不会伤人。但是千万不要动作太大,万一惊了他们,咱们连骨头都剩不下。

不过,这下咱们是进了这些老鸢的地盘,谅那些狼也不敢闯进来,算是终于摆脱了,捡了一条命啊。

黄蜂对着老鹰拜了一下,说道:这次多亏了鹰爷爷您老人家们相救,这是您的地盘,您可看好喽,那些狼要是来了,您就把它们全都叨成碎肉下肚。

二人一直等到中午,鹰群才渐渐四处觅食去了。狗爷生火烧了一些木炭,用衣服层层叠叠包起来做了一个简易的滤水器。把水塘的臭水过滤了两壶一尝,虽然味道不怎么好,但总归勉强可以喝了。

咕嘟嘟几大口,两壶水下肚才算是把魂唤了回来。二人又把水壶装满,不敢再耽搁,再次上路出发。

戈壁上的盐碱滩可不好走,一个不小心踩碎了盐壳,就要把腿陷进去。虽然不深,但是也被坚硬的盐壳划得满腿伤口,伤口又免不了蹭上盐碱,火辣辣的那叫一个酸爽。

一直走到第二天早上太阳升起,远远看见前面星星点点的一片绿色。二人急忙往前赶去,走到近前一看居然是一条宽阔的山谷。

山谷很宽,但是不高。两壁都是风化的岩石,中间一条清澈的小溪,随着山谷的走向,一直向远方蜿蜒而去。二人跳下山谷,趴在小溪边就是一顿狂饮。

小溪里的水甘甜无比,清凉透彻。二人喝饱了,脱去衣物,就在小溪里把身上的机油泥沙都洗刷干净。把衣服晾在树枝上,就这么裸着,在周围转悠,想找些吃的垫垫肚子。

黄蜂爬到一片光滑的白色大圆石上,只见石头的缝隙之间长了不少的骆驼刺,就小心的避开。哪知脚上有水,石头又滑,一下子跌倒在一颗骆驼刺上。

狗爷跟在后面大叫:小心,快起来!黄蜂跌得七晕八素,还没反应过来,突然觉得手上一痛,只见一条小蛇哧溜一下爬远了。

狗爷赶紧把黄蜂从石头上拉下来,指给黄蜂看。原来那石头之上的每一根骆驼刺下面都盘着一条小蛇,颜色土黄和骆驼刺十分相似,密密麻麻足有上百条。

这种蛇学名狗爷不知道,以前野外演习的时候见过,土话叫做百步金钱豹,毒性很是猛烈。这些都是幼蛇,毒性不减反而更加厉害。一查看黄蜂的伤口,手掌虎口处两个小洞,都已经发黑了。

狗爷赶紧拿皮带扎住黄蜂的上臂,用刀划开伤口,吸了几口毒血,赶忙就去溪边漱口。回来一看黄蜂张开嘴想要说什么,却嘴唇发紫,舌头发麻,什么也说不出来,腿一软就倒在地上。

狗爷拿起黄蜂的手臂一看,肿的像个萝卜一样,皮肤下面都是一块块的瘀斑。知道这时中毒已深,赶紧把湿衣服胡乱给自己和黄蜂套上,背起来就往前跑。

这得快点找人救治,不然后果难料啊!谁知走了没多久,忽然觉得自己也是头晕眼花嘴唇发麻,心中苦叫一声不好,忘了自己嘴唇干裂,牙龈出血就去吸毒血,这下自己也中毒了。

狗爷强忍不适,咬牙向前走去,还没走出十几步,就一头栽在地上。

书友评价

  • 史珍香
    史珍香

    真的很喜欢这本小说《狗爷》,作者不姓诸葛写的太经典啦。这一年里我看了很多别的小说,但是找不到一本比这本《狗爷》更好的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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