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萧钰的白月光。
三年前,我患上胃癌,出国治病。
他信誓旦旦地说,会等我一辈子。
可等我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圈养了一只会啄人的金丝雀……
1.
“姐姐,你放心。我是来挣钱的,不是来跟你抢男人的。”
林安安红唇轻启,精致张扬的眉眼,微微上挑。
她轻飘飘的话语,透着一股居高临下的感觉,我甚至清楚地瞧见了那一抹转瞬即逝的同情。
我静静地观察着,眼前这个穿着高定红裙的明艳女人。
她就是萧钰现在心心念念的安安吗?
在来这栋别墅之前,我已经调查过林安安。
她原本家境不错,父母都是小有成就的商人。
只可惜,商场如战场,林安安父母错信他人,遭人算计。
不但千万资产一朝消散,还欠了百万债务。
林安安父亲承受不住打击,开车过程中出了意外。
如今家中,只剩下林安安和她那哀伤过度、中风瘫痪的母亲。
林安安是老来女,从小备受宠爱,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可林家破产负债,她才二十岁不到,就被迫辍学。
家里的所有房产被拍卖抵债,林安安从高高在上的公主,一下子变得一无所有。
上天没有给她翻身的机会,她一面要照顾母亲,一面要面对不断上门催债的债主。
我难以想象那些难熬的日子,她是如何坚持下来的……也无法想象她费了多少心思,才留在萧钰身边。
我承认,我对林安安产生了几分难以抑制的同情。
“那你需要多少钱才肯离开萧钰?”我整理着杏色的棉布裙摆,坐在真皮沙发上。
心中有种莫名其妙的难受,如同浪潮一般翻涌而来。
林安安抿唇,眨了眨透亮无辜的大眼睛,她似乎对我的反应有些意外。
“姐姐,你真的好温柔呀。”
“我还以为你会很不待见我,直接找人把我打跑呢。”林安安浅浅一笑,有种颠倒众生的魅惑。
这样的大美女,萧钰会喜欢上她,我并不意外。
见我不搭话,林安安也不生气,抬起素净的手,托着腮。
“姐姐,既然你这么友好直接,那我就不跟你讨价还价了。”
林安安盯着我的脸,嘴角勾起明媚的笑意。
“我跟了萧钰一年,每个月他给我二十万零花钱。”
靠着这一笔钱,她将母亲送到了海市最好的疗养院。
“如果是姐姐,要我离开萧钰的话,只需要给我两百万就好。”
有点可爱,还给我打折了四十万。
我不动声色地点头,从手工编织的包包里,取出了一张银行卡。
“这张卡没有密码,卡里有三百万。我希望你永远不要出现在萧钰的面前。”
三百万对我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我与萧钰青梅竹马,一同上贵族私立学院长大。
我家的财力,自然不比萧钰家差。
“谢谢姐姐!姐姐真大方!比萧钰那个抠门鬼爽快多了!”林安安丝毫没有受之有愧的感觉,拿起银行卡扬了下。
萧钰?抠门鬼?我心中有些不高兴,脸色微微一变。
她怎么可以这么说萧钰?
林安安察觉到自己说错话,捂着嘴哈哈一笑说,“姐姐!我的意思是,我与萧钰只是逢场作戏,各取所需。”
“他心中最在意的人还是你。”
她漫不经心地晃动着手指,将银行卡收起来。
“昨天,你刚下飞机,他第一时间就抛下我,去接你了。”
见我依旧沉默不语,林安安尴尬地耸了耸肩。
“姐姐,你放心!我既然拿了你的钱,自然会麻溜滚蛋,我这就去收拾东西。”
反正这别墅又不是她的,她只是暂住而已。
林安安兴高采烈,像是解放了一样,哼着小曲儿回到了房间。
我静静坐在沙发上,听着她的声音,我居然一点也不厌恶,竟有种浑身轻松的感觉。
大概是时差没倒过来,我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等我醒过来的时候,林安安已经拎着一个小皮箱,踩着高跟鞋,站在了我的面前。
2.
“姐姐,卡还给你。”
林安安抿唇一笑,动作优雅,像是一个真正的公主。
我挑眉,有些诧异,“你不走了?”
“当然走呀!姐姐。你刚从国外回来,对这边的情况还不熟悉吧?”
林安安耐心解释道:“这钱我已经备注自愿赠与,让银行转入我的卡里了。”
“噢……”我懒洋洋地应声,一点都不惊讶。
林安安扭着细腰,拖着箱子朝大门口走去。
哒哒哒。
高跟鞋的声音十分清脆好听。
我这么想着时,那脚步声突然顿住了。
林安安拨弄着卷发,扭过头来说:“姐姐,我有件事想要问你。”
“你问。”我端起林安安之前给我泡的红茶,轻声道。
林安安深吸一口气,像是鼓足了莫大的勇气。
她认真道:“姐姐,萧钰不是好男人,他值得你花这么多钱吗?”
我没有回答林安安的话,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林安安比我清醒得多,她接近萧钰,只是为了钱。
她要得不多,无非是为了生活,为了解决沉重如山,压得她喘不过气的债务。
而我爱萧钰。
单从这一点来说,我已经先输了一步棋。
对我来说,会喜欢上萧钰,好像是水到渠成、命中注定的事。
我躺在沙发上,止不住的困意袭来。
这一次,我梦到了我和萧钰的从前。
我叫许清清。
许诺的许,清澈的清。
许家与萧家是生意伙伴,更是世代之交。
我和萧钰,从幼稚园时,就一起上学放学。
顶着校花、校草,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名头,我们相处了十八年。
许家和萧家是长辈交好,自然希望萧钰和我能够相亲相爱,喜结连理。
而我喜欢萧钰,是因为他温润、优秀、长相帅气……与我理想中的爱人,最为接近。
萧钰身上有着数不尽的优点。
我见过许多男生,唯有他最为亮眼。
一直以来,我都理所当然地觉得,我值得最好的,却从未想过什么才是好,什么才是最好。
其实,我真正开始爱上萧钰,是在十八岁的夏天。
海市很热,七月的烈日炙烤着大地。
我穿着白色棉布衣裙,站在保镖车旁。
萧钰说,今天是我的生日,他要送给我一份独一无二的礼物。
让我在这里等他。
嗡嗡嗡。
一辆跑车驶来,缓缓停了下来。
“清清!清清!”
萧钰冲我招手,他从车载冰箱里拿着一个甜筒跑过来。
“等久了吧?”
我微微一笑,淡定自然地摇了摇头。
“吃吧。”萧钰碎发随风飘着,俊脸上透着张扬。
接过甜筒,我抿了一口,不甜透着一股淡淡的花香。
“好吃吧?是我亲手做的。”
萧钰双手抱臂,笑眯眯地望着我,一副邀功的样子。
“好吃,谢谢。你这个礼物,我很喜欢。”我礼貌地道谢。
平淡的心里,透出一股甜滋滋的感觉。
萧钰轻笑着,用手指点了点头我的额头。
“这可不是你的生日礼物。”
他从敞篷车里取出了两个捕蝶网。
“我记得,你之前说过,你很想看看世界上最美的蝴蝶——光明女神闪蝶是什么样子。”
萧钰兴高采烈地指着前面的一片密林,“这片林子里有一个深谷,在深谷里出现过闪蝶。”
“来这里之前,我做过详细的研究和调查!这里的确适合闪蝶生存。”
他望着我,轻眨着眸子,“我已经派保镖探索驻扎山谷!那里面十分安全!”
“只要我们静静等待、守株待兔,一定会看到闪蝶的。”萧钰拍着胸脯跟我保证。
闪蝶十分稀有,已经是濒危物种。
我怕萧钰为了讨好我,把闪蝶抓住制成标本,送给我。
再加上,我的确很喜欢大自然,也想亲眼见见光明女神的模样。
想来想去,我决定带上保镖,去山谷之中长长见识。
只是,我没想到,这是噩梦的开始……
作者乱乱的这部小说《飞鸟与鱼》,故事真实而不落俗套,情感细腻而不滑腻,让人读了如食蜂蜜一般,甜进心房,久久韵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