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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生爱丽丝

寄生爱丽丝短定 著

主角:温雅秦彻
在女频小说《寄生爱丽丝》中,作者短定对整个故事的把握和架构高人一筹。同时,短定一贯坚守主流价值观,如爱情、友谊,均在书中占据重要地位。《寄生爱丽丝》简介:结婚第十年,我来参加丈夫公司的年会晚宴。刚到门口,就被一身红色露背紧身裙的前台温雅拦住。对方眼尾上挑,语气尖酸又轻蔑:“不好意思,我们这是正经聚会,不接待咯咯哒。”周围霎时投来几道看热闹的目光。...
状态:已完结 时间:2026-01-27 11: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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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处理完温雅后,我也到家了。

洗漱过后躺在床上,我平静地闭上了眼。

可当晚,哪怕我重生了,我睡得依然不太好。

我还是和上一世得病以后一样,总是梦到我和秦彻的过往。

小时候,秦彻言因为性格内向,不爱说话,他教导主任的妈妈便总是打他。

常常半夜12点,我都已经睡了一觉,可他还戴着厚厚的眼镜在写卷子,而他妈妈则举着戒尺站在一旁,他每写错一个,他妈就会举起戒尺重重的打他后背一下。

那时候住他对面的我,每次看着他半夜被他妈打,我都会觉得他很可怜。

所以每次当我得到橘子汽水后,我都会偷偷的趁着上学时候,塞进他的书包里,然后笑着给他说:“秦彻,以后要是感到疼的时候,就喝一口橘子汽水,它会给你带来好运气。”

第一次给秦彻送橘子汽水的时候,他脸色憋得涨红,等我跑了百米远,他才朝着我低声的憋出一句。

“我....我妈不让我喝这些碳酸饮料。”

而我只笑着摆了摆手。

“秦彻,你要多说话,你声音真的很好听。”

之后,便好似形成了习惯,曾经向来独来独往的秦彻习惯了等我,也习惯了等我将橘子汽水塞进他的书包里。

就这样,在我们小区外的那条小巷子里,我曾和秦彻一起走过了无数个春天,无数个夏天,无数个冬天。

直到18岁那年,作为县状元,考上了重点大学的秦彻,推着眼镜局促的给我递来了一张某学校得宣传手册。

“我查了这个学校,离我的学校很近,走路只需要十分钟,你的分数读本科不行,但是可以读个专科。”

我看着他局促的模样,我没有告诉他,我爸和我妈昨晚拿到我高考成绩后连夜开了会,说我的成绩哪怕是去读三本,也要读个本科,我们家供得起。

之后,我偷偷瞒着我妈和我爸改了志愿,哪怕最后的代价是挨了一顿我妈和我爸的混合双打,我也没有后悔过。

之后,我和秦彻去了同一个城市读大学。

他离开他妈的人生像是开了挂,他取下了厚重的眼镜,戴上了隐形,寸头留起了卷发,甚至穿衣打扮也开始变化,他不再是格子衬衣,穿上了白色衬衣。

曾经百年不变黑色的球鞋,也变成了白色的网鞋。

我不知道秦彻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直到我再一次因为我喜欢的明星要来我读大学的城市开演唱会,惊声尖叫时,秦彻红着眼拽住了我。

“我都为你变成了你喜欢的模样了,你还是没有办法喜欢我吗?”

“喜欢”两个字,像是一把重锤锤进了我的心口。

哪怕我们读不同的学校,可我还是听过秦彻的神话,经济法专业的大神,才大一,便代表学校出去打辩论,拿到了全国大学冠军。

大二时,便因过硬的诉讼实力拿到顶级红圈律所的offer。

而且因为他骤然更改的面貌,甚至还有一群女人,专门开了帖子,记录秦彻的变形记。

原本我以为,我和他的中间隔着汪洋大海,永远止步于朋友的这个身份,可没想到秦彻却对我说喜欢我。

向来厚脸皮的我,想都未想,便踮起脚尖主动亲吻上了秦彻。

“我也喜欢你!”

书友评价

  • 清风醉
    清风醉

    最近,一直再追这部小说《寄生爱丽丝》,每当夜深人静之时,辗转反侧,回味无穷:人生百态,千滋百味。有些人,有些事,成为镜花水月;有些人,有些事,却成为我们内心中最美丽的风景。放弃应该放弃的,珍惜应该珍惜的,未尝不是一种智慧和人生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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