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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国纪

杞国纪留明月

主角:姜若夜,郑魂
今天为大家推荐的是一部玄幻小说,名叫《杞国纪》,作者留明月笔下的主角姜若夜郑魂性格鲜明,爱憎分明,不禁让读者入戏很深,时而跟着笑,时而又跟着哭。小说《杞国纪》简介:百年来,杞国资源衰竭,历经战乱。一日,在已故大将军列兵权墓前,守墓人姜若夜意外重逢失踪多年的叛党首脑郑魂,时过境迁的二人由敌对立场转为合作,更与杞国第一剑客杨秀并肩作战,共同守护杞国的未来。随着列兵权死而复生,杞国大地产生遽变,姜氏先祖与天外恶龙之间一场延续千年的神秘赌约将迎来最终的结果……而继任杞国之主的明帝邓昭,更在暗处反复谋算着姜若夜、郑魂、列兵权、杨秀等人的内心。...
状态:连载中 时间:2021-02-09 15: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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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夜总是很漫长,郑魂喝完坛中的最后一滴酒,神龙已经斜靠在木廊扶手边上睡着了,天却丝毫没有要亮的痕迹。

原来伏神龙平生有两大嗜好,一是美酒,二便是酣眠。

“能够随时随地睡得不省人事,也是一种能力。”

郑魂在心里评价道。

既然没有酒,也没有睡意,郑魂只能一点一点,看着天色渐明。这是很挑战耐性的工夫,幸亏郑魂最不缺的就是耐性。

终于,天亮了,神龙在晨光照上自己眼皮的第一时间准时醒来,眯着眼看了看对面呆坐着,活像一尊泥塑的郑魂,道:

“一夜没合眼?”

“当然,否则这里只怕早已多了两具尸体。”郑魂站起来,轻轻一扭僵得酸麻的左肩。

他们一行人,已然进入了西南山区最偏僻的地带,正是深入虎穴,即使身在官栈,处境也是非常危险。

而郑魂最不缺的除了耐性,还有时刻随身的警惕心。

“你这种人,亏心事做得太多,想睡好也不容易。如果得不到你想要的结果,是否要杀人灭口?”神龙问道,话里虽带着几分嘲讽的意思,但他其实并非故意,算是实话实说吧。

“不用考虑,结果早就出来了。”郑魂说着,转身走向地牢。

的确,这本就不是什么值得担忧的事,生和死,从来都是最容易做出的抉择,公孙任决不会选择为了反叛事业而牺牲兄弟子侄,那郑魂究竟又是在犹疑什么?

现在,神龙才明白,原来郑魂的借酒浇愁,并非是什么犹疑,因为他分明听见郑魂喝多了后,自言自语道,当年灭崤山会的事,对得起全天下,却亏负了朋友。

多次并肩作战,出生入死,神龙还算有点了解郑魂这个人,所以他懂,他拎着酒坛子猛灌自己的时候,到底是在为什么事而恍惚。

神龙心道,看来这纵虎归山的风险和责任,这人是准备一肩担起了。

然而转念一想,觉得郑魂这招也实在有够阴损。表面看是纵虎归山,实际上,从他们沦为阶下囚的那刻起,同狄焕族就再无信任可言,江湖多浪,人心多险,何况是单纯利益相交的双方呢。

为了自保,退隐是公孙一家最好的选择。

所以放走他们,基本上是无大碍的。

然而,凡事都有个万一,万一他们还真的不要命,只想着报仇雪恨,那么郑魂必须亲手杀掉他们,别无转圜余地。

那样的话,他就要再亏负朋友一次了。

这样的一次不算多,但也不算少,足够让他再多喝二十年的闷酒而已。

这么一想,也难怪他会整晚合不上眼。

地牢里,公孙任冷冷瞪视着眼前不动声色的仇人。

郑魂却只是背靠着阴冷坚硬的牢壁,目光落在不远处潮湿幽暗的地面上,好像完全没把任何人事放在心上。一番交代,一张地图,公孙任果然如他预期,选择了背叛盟友狄焕族。

郑魂收好地图,吩咐下属替他们开锁,自己却决绝地转身走出了地牢,整个过程里,没有再看那十名罪犯一眼。

那些,都是他曾经交情不浅的……朋友。

情是情,恨是恨,义理之间壁垒分明,了然于心,本就不需多余的恩怨纠葛。郑魂逃得很快,或许只是因为无话可说,或许,只是不想留给彼此任何争辩的余地。

事实胜于雄辩,他出身西南绿林道,却也亲手终结了它的鼎盛时期。

“哼,跑得倒快。”公孙任呸道。

十名当家却什么都没有说,数十年的幽禁岁月,早已侵蚀了他们的身心,功力也多半损耗尽了,原本强健的体格,迅速衰老,不复当年,真要说报仇,只怕也是有心无力了吧。

在公孙任和子侄六人的搀扶下,一行人跌跌撞撞,离开了官栈。

太阳升起的时候,昨夜的事就像没有发生过一样。

崤山会的罪恶,崤山会的赫赫声名,或许就此一笔,烟消云散了吧。

冬日的太阳,毫不吝啬它的骄傲,旷照古道方圆数百里的大地。

世间没有任何事能够真正躲过天日,就算你把它埋烂在心底最深最深的凹子里,总有一天,还是要拿出来晒干风化的。

当风卸羽和伏神龙找到郑魂的时候,他正坐在房顶上,一身浓烈酒气,卷着清晨的猎猎冷风阵阵扑面而来。

风卸羽是将军府里出了名的一杯倒,此刻险些没熏晕过去。

倒是伏神龙气定神闲地,往郑魂身边一坐,抬眼望去,但看那桓曲古道蜿蜒千里,深冬的远山在浓雾中更显苍翠,连绵不尽,阳光撒下来,荒无人烟的天地间更增添几分寥落壮阔。

“他们已经离开很久了。”神龙道。

郑魂没有说什么,手边歪倒的酒坛子,被暖阳晒得渐渐干了。

“我说,好人难做,既然做了,不妨学杨秀自恋一点,不管怎么说,你已经补偿他们了。”风卸羽说着,特地挑了个上风位置坐下。

“说到补偿,似乎无论怎样算,都轮不到你头上。”郑魂冷漠的话里,带着几分不言而喻的嘲讽。

有人挨着冷风喝了一宿苦酒,有人却自顾自地一夜风流。

风卸羽听出他弦外之音,于是故作局外人,哈哈一笑道:“美人儿自愿追随,一贯风度翩翩的我,怎好拂逆佳人一番痴心?”

“哪一天你死在女人手里,我会记得多替你烧两柱香。”伏神龙道,语气冰冷中带着鄙夷。

风卸羽顿时觉得很扫兴,几十年了,这个做兄弟的嘴里就没说过他几句好话。不过神龙长这么大,连女人究竟是怎么回事都不懂,也难怪他如此不解风情,卸羽在心里暗道,有机会得让他开开窍才行,否则白活一世啊。

“不过,郑将军,当年你在绿林道混得风生水起,为何突然转性,投效烈王?”风卸羽忽然无比正经地提了个问题。

伏神龙也插嘴道:“如果当初你没有投效烈王,或许我们早就是朋友。”

一句“朋友”,多少让郑魂心里感到些刺痛,他笑笑:“哦?或许。”

或许,这是多妙的两个字,所有过去的,不论开心与否,悲伤与悔恨,似乎都可以经由这两字,通往一个概念中云淡风轻的未来。

“现在也不晚。”神龙补充道,他的思维一向走直线,说完过去,便是现在。

“既然神龙都这么说了,一句话,朋友交到了,就在当下。”风卸羽与伏神龙一向同进退,看郑魂只是沉默地望向远方,心想这个人偶尔不装酷可能真的会死。

“终于来了。”郑魂低声道。

“哦?那是杨秀,我有没有眼花看错?”卸羽奇道。循着郑魂的目光,果见漫漫古道依山转角处,杨秀飘然现身,但见他不疾不徐,双手背负,从容前行,一路优雅地东张西望。

“他以为自己是来旅游的吗?”伏神龙皱眉。作为杨秀口中“脱毛鸡的朋友,其它人”,他对杨秀的意见其实比谁都大。

“说不定是。”风卸羽哼了一声,“打个招呼,怕他一路找不着北。”

语音落,风卸羽右手微扬,一块瓦片飞向遥远的正前方,势头锐而猛,足够打死一头豹子。

这真是无比热情的招呼。

杨秀自然轻松避开了这片瓦,同时他也看到了远远地,高高地,蹲在官寨屋顶的三个人。

他轻声一笑,左手轻举,右手背负在后,整个人也随之飞升,施展绝顶飘逸的轻功渡风而来,真是仙姿渺渺,如鹰如鹤,远望去,但见一身锦绣在风中翻飞。

本在数丈之外,未及片刻,人已来到官寨屋顶,稳稳落在郑魂面前。

“久见了,脱毛鸡,期待我的到来很久了么?”杨秀轻撩一缕秀发,旋身作一个潇洒之礼,扬眉道。

“不好意思,恐怕要让你失望了。”风卸羽翻了个白眼,他实在很不想再同杨秀交谈。

“郑魂,你们三人如此雅兴在房顶赏日,难道是剿匪事毕?不过我想也是,有脱毛鸡和脱毛鸡的朋友在,足够对付了。”杨秀感到很高兴,又道:“此地黄沙漫漫,空气干涩浑浊,我本就不想久待……”

“杨秀。”郑魂打断他。另外两人已然无言以对,他们三人此刻会蹲在屋顶晒太阳,还不就是为了等迟迟不露面的杨秀?这个人真是完全没有时间概念。

郑魂道:“既然同意结伴作战,请你尽量配合大家的行动,其它方面,我对你没有任何要求。”

“哦,你是在责怪我迟到么?若非陪若星在沉芳亭赏梅,又一起去探望病中的若夜祀命,我早该到这里与你们会合了。对不住。”杨秀自觉明白了他们的意思,便真心感到抱歉。

郑魂内心一震。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果然,就算出了事,她也不会使用传讯烟!

“若夜祀命病了?她现在情况如何?”风卸羽第一个关切问道。

“似乎是前段时日的顽疾复发,不过我离开时,她身体状况尚可。”

“该启程了,抵达联庄,整合各路兵马,准备第一波出击。”郑魂道,将战略计划简明扼要地告诉他三人。

这场战役,必须速战速决。

他怕她等不得了。

什里刹,杞国西南部最大的沼泽地带,位于狄焕山脉的中段,乃是现今狄焕族的隐秘老本营所在。如果没有公孙任提供的信息和地图,要找到这个确定的地点,至少也要一个月的工夫。

十路人马,近一万人数,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若是想顺利隐匿形迹长达一个月以上,那基本是妄想。

郑魂一行人抵达什里刹飞凤岗时,太阳刚落山。

数十年后重履故地,当年的战事还历历在目,苍山古树犹在,恩怨情仇却早已烟消云散,所谓往事不堪追,正说的是郑魂此刻心境。

九名队长早已在岗内等候,了解进一步的作战安排后各自匆匆离开,由他们率领的九路人马也都各就其位,包围了什里刹的外圈,埋伏待命。

沉沉暮色很快席卷方圆百里。郑魂下令所有人只能露天席地休憩,一律不得安营扎寨,不得生火,这在一方面是为防止打草惊蛇,另一方面则为防止明火引来山中剧毒瘴气。

野外生存与突击本就是郑魂所长,由他带头示范,向众人演示如何在荒山野岭增强警惕,保护自己不受野外各种突发事件的伤害。

安顿毕,四野一片静默,伏神龙与风卸羽席地而坐,等待夜半时分的到来。同时,在神不知鬼不觉中,九路人马正悄然渗透进什里刹山区。

前锋三队人数最多,由天纪司中最骁勇彪悍的步卒组成,每人皆装备齐全,将从正面对狄焕族主军营发起猛烈攻击,另外四支轻装部队则包抄隐秘小路绕到营地后山的四处最高点,担负的任务便是制高临下地扰乱对方军队的调度,为前锋部队造势。

而最后三队由风卸羽、伏神龙和那罗殿主率领,则须以最快的速度包围狄焕族的军政营,也就是部族首脑聚居区,牵制护卫部队和后备军队对主军营的救援行动,短时间内切断军营与政区之间的联系。

按郑魂的话说,简明概括,此役的重点不在于歼灭多少敌人,而在于吸引对方全部的注意力,给予狄焕族核心高层当头棒喝的同时,扰乱敌心、拖延时间,给他和杨秀的突袭制造最合适的机会。

郑魂和杨秀,将在大部队全面扰乱狄焕族军政要地的空隙中,摧毁位于主军营左侧、受到严密保护的粮草仓库。

这一击可谓对狄焕族残部的致命一击。

杞国西南区土地极端贫瘠的历史由来已久,每一年的赈灾济贫要地当中,有一多半出于西南部。

贫穷与饥饿是西南部治安混乱的根源,也是狄焕族叛乱的主要原因,于是粮草无疑成为制衡叛军最有利的筹码,本就穷得响叮当的西南部什里刹山区,一旦失去粮草,短期内再难补给,狄焕族必定军心大乱、元气大伤,这做法够阴毒,却委实是个釜底抽薪的绝佳选择。

郑魂的思路并不复杂,却是正中要害,对方最缺什么,就先毁他什么,这一最朴素最有效的战略中,尤其需要的便是知己知彼。在此基础上到底能取得多大成效,则要看执行突袭任务的人究竟有几分真本事了。

突袭粮草仓,人越少越好,考虑到目前杞国人才凋零的无奈现状,郑魂只得同杨秀两人挑起这个重担,否则多一人也只会误事。而仅凭两条单枪匹马,就想摧毁一个大部队视为生命所保护着的粮草仓,即使是郑魂和杨秀这样卓绝的高手,也必将冒着极大的危险。

实际上,就算大部队的行动获得巨大成功,使对方无暇及时派遣援手前来,单是仓库重地所布置的高手和隐秘机关,已足够让闯关的两人如临大敌。

夜深了,主军营的巡逻兵士依旧兢兢业业恪守岗位。狄焕族的部队之所以能够横行西南部,靠的就是绝严的军纪传统和所有士兵视死如归的拼劲狠劲。

当作战的目的是为了自己的生存、为了重要亲朋的生存,换了谁都会变得无比勇敢坚毅,由这样的战士组成的部队,要单纯靠武力歼灭是很难的,必须从内而外进行消化,重点解决反骨最烈的那一部分核心人员。

狄焕族如今的情况多少类似当年的烈宗,郑魂一路观察下来,很难不心有所感。

“郑魂,我似乎从你的眼中看到了一丝不忍,稍后动手时,千万不可手软啊。”

埋伏在粮草仓所在的巨大洞窟外围,杨秀向对面的郑魂暗中传音道。

“放心,我还不想死。”郑魂回应。

他当然不能死,绝不能。

风寒露重,那罗殿主战凤青调度三队完毕,走来与风卸羽和伏神龙同坐。

战凤青是战光的侄儿,算是杞国军部的后起之秀,其性格作风迥异乃叔父,颇有几分儒将风采。此刻面对两名早该身亡、却离奇复生的前辈,他一时还难以适应。

最让战凤青不能释怀的是,既然将军府龙凤、夏侯演、师将百等人都出现了,为何自己的叔父战光,却依旧埋骨他乡不知下落。

虽然这么想着,自然是不敢多问的,龙凤二人当初在将军府大将军麾下便是出了名的独来独往、狂傲冷酷,就算同僚也无人同他们有过多交情。

伏神龙一直在喝酒。不过这不表示他对周围发生的事毫不关心,至少他看到风卸羽一整晚心神不宁,时而左顾右盼的样子,便冷冷说道:“担心她,就去把她抓回来,坐在这,地上是有针刺你么?”

风卸羽懒得搭理他。他看着眼前忙忙碌碌的战凤青,终于忍不住问道:“小子,我问你,可有看到我的娇妻?”

战凤青被这么突然一问,不由愣了半天,风卸羽的娇妻?

“笨,就是那名红衣服的老板娘公孙楚雨啊。”

“原来是公孙姑娘,我并没见到过。”战凤青回答完毕,心里忍不住一阵恶寒,原来那么漂亮爽利的公孙姑娘这般不走运,竟嫁给了风卸羽这个风流成性的浪子。

风卸羽当然知道战凤青没见到她。

他此刻正烦恼着呢。

公孙楚雨虽然嫁给了他,但她的那点心思他怎会不知。风卸羽这辈子还没碰到过这么让他无可奈何的女人。她本该跟着伯父们隐居江湖,却因为得知自己的父亲已经克死牢中而大受打击,那晚她在风卸羽的房中对他那么柔顺,目的不外乎让卸羽同意留下她,好找机会向郑魂报仇。

这丫头已经被恨火烧昏了头。

风卸羽并不很在意她主动献身的动机,美人投怀送抱对他来说是件很愉快的事,何况就算他不留她,她也不会乖乖离开。

抱着几分戏弄的心态,他要了公孙楚雨。

看她接下来要怎么报复郑魂,也是趣味。凭她那点三脚猫工夫,无异于以卵击石。郑魂要是会被这丫头算计到,那也足够让风卸羽嘲笑他一世了。

风卸羽本就不是什么好人,指望他坐怀不乱,倒不如去期待母猪会上树。

不过他只料差了一件事。

他真的没想到,那是公孙楚雨的第一次,仅仅为了报仇。

这多少有点让风卸羽不忍,他虽然像只蝴蝶一样到处拈花惹草,但至今还没有伤害过小孩子。公孙楚雨虽然外表看上去已经是个有着标准成熟风韵的美女,但实际上居然才只有十七岁,那卸了妆后的素颜,以及那明明慌乱无措却偏要故作镇定的倔强神情,都让风卸羽看得有些着迷。

这几日来,她都没有再上过一点妆,就这样毫无保留地将本来面目暴露在男人面前,果然还只是个小孩子。

然而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心态有了微妙的转变,对她便不自觉生出三分关怀。

所以今夜她偷偷尾随郑魂和杨秀而去,多少让他感到有些不安。拦住她是无济于事的,何况他自己大战在即,根本无暇分身。

卸羽最担心的是她那条小命,且不说一贯心狠手辣、不懂得怜香惜玉的郑魂会不会一招结果了她,只看那危险的仓库重地就足够害死她了。

在伏神龙看来,卸羽真是自找麻烦。

他不喜欢女人,尤其是笨又自以为是的女人。

洞窟外,七名高手静静守着入口处,纹丝不动。

洞内究竟有什么机关,谁也不知道,公孙任的情报本就七分真里夹带三分假,全赖郑魂对此地一定程度的熟悉和准确的判断力分辨虚实,内中自然不包括这部分隐秘内容。

郑魂在心里大致估算了一下可能发生的状况,保守估计,此去生死对半开。

其实他本来可以急事缓办的,扫荡狄焕族本就是非同小可的重任,他的战略虽然清晰得当并无不妥,但仓促出征,却多少操之过急,稍显铤而走险,今夜这一役,更将一半以上的胜算都赌在他和杨秀的实力上。

只有郑魂自己清楚这么冒险是为了什么。往大了说,他不愿拉长战线徒增伤亡,宁愿把风险和责任都更多转嫁到自己的身上,速战速决对敌我双方来说都是好事;往小了说,自然是为了能早日卸下重任,实现承诺,回到心中悬挂的所在。

静静等待,时间一点一滴流逝是那么漫长。

忽然,远方天际爆出一声奇特的响动,郑魂不用看,顿时心内大震。但见绚烂无比的烟火,蹿升到高空中爆炸,发出一圈一圈奇异的彩光,那正是郑魂独家使用的传讯烟火,是从前烈宗的人,在情况紧急时才会用到的。

如今,举世也只姜若夜手中还有一束……

“这可是他们传来的消息?”

杨秀的传音随之在耳边响起。郑魂未及答言,一声不同的响动却来自另一方天际,随即又是两处传来相同的响声,明确无误,是兵分三路的大部队开始行动了。

郑魂和杨秀同时从掩护草丛中飞身而出,一左一右,同七名守护高手打成一片刀光剑影交织的罗网。

七人个个身手了得,铁了心阻挡来犯者进入洞窟,二人一时竟难以摆脱。

杨秀剑挽如丝,绵密的防守滴水不漏,道:“争取时间,由我解决这些杂兵,你先进入洞内。”

一句“杂兵”,同时激怒了七名高手,招来招往间更见狠辣嚣狂。

郑魂此刻急于进洞,攻势凌厉更甚平日,扬手一剑,顿时削去其中一人的左臂,在对方的哀号声中,俯身避开另外两人的联剑横扫,借势一转身,便冲入了洞内。

但看杨秀从容挥洒,手中宝剑犹如一条灵蛇,饶是六名高手发狠围攻,仍被堵在门外不得追入。

幽暗的洞窟狭长而死寂,郑魂凭着丰富的暗地作战经验和敏锐的直觉,在黑暗中疾奔无阻。他与杨秀皆擅长以快捷取巧,而一明一暗,是再合适不过的搭档。

渐渐,洞内开始发出隐约的光线,却不似自然光,诡异莫名,原来内壁上竟满满吸附着特种吸血毒蝙蝠,只要闻见陌生人的气息便会自深眠中苏醒,此刻开始成群地攻击疾行中的郑魂。

郑魂不愿多纠缠,脚下加快步伐,以掌气震开蝙蝠群,他很了解这类凶猛异常的嗜血生物,杀得越多,越会激起它们更加疯狂拼命的攻击,对付起来便越是费时。

这么做虽然有利于加快行动,却明显减弱了杀伤力,伴随一声怪异可怖的嘶鸣,一只狂躁非常的蝙蝠在郑魂的脸颊上抓出了一道深深的血痕,很快,郑魂额前和手腕处各添新伤,他也顾不得这许多,一心只想着快一点杀出重围。

冲开最密集的一群吸血蝙蝠后,眼前豁然开朗,原来洞窟只是通道,内中是一个巨大的人为开凿的储藏库,分仓都有编号,最让郑魂庆幸的是,仓库材料竟都是木质。

这当然不会是普通易燃的木头,但郑魂早有准备,对付这类木质仓库所需要的不是明火,它必须从内里燃烧而外。

郑魂举掌正欲催动功力助燃,却忽而心生不忍,只是一瞬间的念头。

很久很久以前,烈宗盘踞血鸦山的时候,维护粮草仓是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其实不止西南部,整个杞国都穷。多少人还挣扎在饥饿线度日如年,这里大批的宝贵粮草却要被白白烧掉么?

郑魂觉得自己真的变了,变得有些优柔寡断,不再像以往那样未达目的不择手段,可以为了执行任务牺牲一切,哪怕自己的心头在滴血。

一瞬间的犹疑立刻被理智扑灭。

此时不灭叛党,将有更多的人枉死在连绵无尽的兵燹中。

一掌落下,不留一点余力。却突闻一声长嚎,不知哪里跳出数名怪异装束的高大生物,看似人形,却长发覆面,姿态狂野暴烈,犹如猛兽一般,郑魂冷哼一声,数招之后才发现这群怪物并非只有蛮力,而竟然像是练过上等工夫的好手,比起门外的七名高手更加可怕。

怪物的天生神力不容小觑,电光石火间,郑魂一时气力不逮,袖里剑划破其中一只的咽喉,同时举掌击碎它的头盖骨,胸口却不慎被击中,这一拳打得郑魂五脏六腑间气血翻涌,勉强倒退数尺躲开另几只怪物的攻击。

容不得气喘,郑魂抹去嘴角流出的鲜血,凝聚心神,如一道闪电般绕过数名怪物,精准直击看上去最弱小的那只,一剑断了它的性命。这一下震慑了众怪物,却也惹得它们更加凶狂地嚎叫嘶喊,正像这个世上最不堪入耳的哭号,幽暗的洞中回荡着撼人心魄的悲声。

郑魂乘胜追击,拳剑并用,顷刻间又击毙了三只怪物,还剩下三只,却是最为凶猛可怖的对手。

他的右手臂已经被抓掉了一大块肉,潺潺流着鲜血,锥心的剧痛之下却不敢有半分松懈,他很清楚自己随时随地都有可能丧命于此。

这洞窟守备之森严,丝毫不低于郑魂的预料。

洞外,杨秀已经击毙了六名高手中的三名,剩下三人却是越战越猛,拼了命地杀向杨秀,即使浑身是血也毫不退缩,混战之中,杨秀的身上竟也沾上了浓烈的鲜红,这一身锦绣早已毁了。

他经历过不少大战,然而除了十年前险些死在沉芳亭外的那次,杨秀还没有这般狼狈过。他面临的不是最厉害的敌人,但却是斗志最强烈不可撼动的敌人,他们仿佛已化身战斗之鬼,即便身躯毁灭也要继续和他纠缠下去一般,那种无形的压力让他很不舒服。

在对敌的同时,杨秀的坏毛病又犯了,便是无论情势多险恶,都容易开小差。

“何以拼命到这种地步?没了粮草会饿死是没错,可拼死保护粮草,只会死得更快啊。”

转念间,一个不小心,手臂便被其中一人的剑气划伤,杨秀忙一个旋身巧妙闪避,收敛心神小心应对。就在此时,听见破空三声极细微的暗器响,杨秀急忙后倾躲过,原来这附近还有人埋伏。

眼前一道人影晃过,杨秀和守洞人打得不可开交,双方都顾不上阻止,片刻那人已深入洞中。

郑魂在里面不知是生是死?

郑魂的一只手臂不断在滴血,额上的冷汗大颗大颗落下,地面血泊中溅起的血水声回荡在阴森的洞窟内。

最后一只怪物,断了右臂,却拼死也要护着粮草,凶猛的反扑势头反而更加让人难以抵抗。伴随对方发出悲壮又凄厉的嘶吼声,郑魂虽则已经杀到微微心颤,也只好把心一横,杀招尽现,全身凝聚之下,忽然后背一阵剧痛。

原来早已身中暗器。情势危急,郑魂奋力提脚将怪物踢飞在地,见它终于趴地不起,这才看到不远处有一双冷冽的眼神正瞪视着自己。

那是公孙楚雨,崤山会九当家的女儿,她的父亲是公孙兄弟中与郑魂关系最好的一位,却也最不幸早早死在牢中。

公孙楚雨的身份郑魂早就知道。她一心留下来的目的他也很清楚。

只不过没想到她会这么赶巧地出现在此地。

“你该死。你怎么不快点死?我要用你的血,祭奠父亲的亡灵。”

平静的声音,却是刻骨偏执的仇恨,公孙楚雨知道自己打不过郑魂,然而此时她却明显有几分胜算。

因此话音方落,软剑已然抽出攻向郑魂,一出手就是杀招。

郑魂轻轻荡开她的剑,一拳打中她的右肩,公孙楚雨整个人便飞了出去,撞在石壁上,她倒在地面,吐出一口血。

那边郑魂已然用最快的方式点燃了木仓库,火势瞬间燎燎而起。

他不惜耗损真气,使特殊木质能够燃烧得更快。

公孙楚雨抓准他气力不接的一瞬,强忍胸口疼痛正要发出致命暗器,互感肩头一阵冰凉,随即是如挖骨般的剧痛,左肩竟然被那只怪物啃下了一大块肉。

怪物已然是饿极,想通过吃人补充体力,大口吞下这块肉,正要继续一口咬下,牙齿却应声而断。

却是郑魂的右手臂挡在了公孙楚雨的左肩后,另一只手迅速挽起颓然倒地的少女,虽然运动内力震碎了怪物的牙齿,手臂却还是被噬去了数块血肉。

公孙楚雨毕竟只是个十七岁的少女,此时但觉两眼一黑,世界不复存在。

最后一眼,在一片狂烈的火光和怪物的嘶吼声中,她只看到浑身是血的郑魂将自己抱在怀内,而他的数缕紫发滴着血搭在自己面颊上,刺骨冰凉……

杨秀把郑魂和他怀中的少女救出洞窟的时候,全身已被烟熏火燎成了一个煤人。

郑魂将公孙楚雨交到杨秀怀中,转身吐出一大口黑血,整个人就像是掉进过血海一般。

“真对不住,我来晚了!我先替你止血。”

杨秀放下公孙楚雨,正要替郑魂运功止血,郑魂却轻推开杨秀,径自跌跌撞撞朝与飞凤岗完全相反的方向疾奔而去。

“这……”

“杨秀,我有要事,暂离数日,接下来的事托你处理,粮草已毁,对付狄焕族,听战凤青安排即可!多……谢。”郑魂的声音已然远了,断断续续传回。

走得这么急,急到连一句话都要跑老远了再说,怪矣。

杨秀叹道。

虽然没有时间观念,但大局观杨秀还是有的,此刻纵使颇为担心一身是伤的郑魂,却不能追上去,因为飞凤岗少不了他。

他只得抱起公孙楚雨,心想当务之急,寻一处清泉洗脸为要。

书友评价

  • 黎夕旧梦
    黎夕旧梦

    很喜欢《杞国纪》这部小说,作者留明月对整个故事的把握和架构高人一筹。同时,留明月一贯坚守主流价值观,如爱情、友谊,均在书中占据重要地位。在此为留明月打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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